四川6市(州)發佈人事任免

人民網成都4月24日電 (李強強)近日,四川瀘州、南充、雅安、阿壩、甘孜、涼山6市(州)發佈人事任免,具體如下:

瀘州市——

瀘州市政府發佈人事任免

4月22日,瀘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任免羅隆兵等職務的通知》。

瀘州市第九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決定,任命:

羅隆兵爲瀘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趙光勇爲瀘永江融合發展示範區(瀘州)管委會副主任(兼)。

免去:

胡漢兵的瀘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羅隆兵的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趙光勇的瀘州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況濤的瀘永江融合發展示範區(瀘州)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南充市——

尹成平任南充市南部縣委書記

4月24日上午,南部縣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宣佈中共四川省委、中共南充市委決定:尹成平同志任中共南部縣委書記。

雅安市——

馮貴強任雅安市水利局黨組書記

4月23日上午,雅安市水利局召開幹部大會,宣佈雅安市委決定:馮貴強同志任雅安市水利局黨組書記。

阿壩州——

阿壩州人大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

4月23日,阿壩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

決定免去:

白瑪羅爾伍的阿壩州司法局局長職務;

董永富的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蔡鵬飛的阿壩州教育局局長職務;

陳連義的阿壩州民政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東周爲阿壩州教育局局長;

陳連義爲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孔勇爲阿壩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免去:

胥可佳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職務;

馬燕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蘇娜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楊強的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

胥可佳爲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

馬燕爲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

何怡然爲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審判員;

蘇娜爲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甘孜州——

甘孜州人大常委會通過人事任免

4月19日,甘孜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

免去:

李靖的甘孜州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

李德強的甘孜州鄉村振興局局長職務;

伍強的甘孜州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靖爲甘孜州信訪局局長;

李德強爲甘孜州數據局局長。

免去:

陳志勇的甘孜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鄭科爲甘孜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楊學斌的甘孜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甘孜州政府發佈人事任免

4月21日,甘孜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任免澤郎格西、張全康等職務的通知》。

甘孜州人民政府決定,任命:

澤郎格西兼任州鄉村振興局局長;

谷云爲州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馬春林爲州農牧農村局副局長;

唐堯、鄧娜爲州信訪局副局長;

王強爲州數據局副局長。

免去:

張全康的州信訪局局長職務;

文建國的州金融工作局局長職務;

孫亮的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總經濟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劉小鳳的州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曹勇的州財政局總會計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李林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高寶壽的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總監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王雪冬的州水利局總工程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爐峰的州水利局總經濟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何阿福的州農牧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李澤柳的州農牧農村局總農藝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鄒家凌的州農牧農村局總經濟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代學冬的州林業和草原局總工程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李鐵的州應急管理局總工程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邱明勇的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全總監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蔣勇勁的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工程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華海珍的州統計局總統計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楊華彬的州統計局總經濟師職務(按原職務層次管理);

穆撼、吳康軍、楊莉、馬春林的州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

王強、谷雲的州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涼山州——

涼山州政府發佈人事任免

4月23日,涼山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趙鵬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十二屆涼山州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任命:

趙鵬同志爲州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

楊紅升同志爲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掛職時間1年);

李鴻堃同志爲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掛職時間1年);

趙小立同志爲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免去:

伍鬆同志州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職務;

趙鵬同志州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楊琳琳同志州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職務;

楊治平同志州民幹校(省彝文校)副校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