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會救助”雙驅動 解植物人家庭燃眉之急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林怡佳

“感謝各位爲我們解決了燃眉之急,讓我們一家有信心重新面對生活。”近日,一起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家屬連聲向福建省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和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表示了感謝。

據瞭解,陳某因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致一級傷殘,不幸成了植物人,宏路法庭依法判決被告賠償陳某各項損失近250萬元。然而,被告在履行部分判決賠償責任後就無力償還剩餘賠償款,陳某一家因治療負債累累。在瞭解陳某一傢俱體情況後,宏路法庭發揮與市殘聯支部共建的聯動幫扶救助機制,幫助陳某及時獲得定殘與低保相關補助。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宏路法庭立足“審執一體”,在明確被告無履行能力後,及時推動執行團隊幫助陳某申請司法救助,2022年,陳某順利獲得47800元的司法救助款。

在執後隨訪中,宏路法庭瞭解到陳某目前爲植物人狀態,每月的醫療費用仍需數千元。陳某由年邁且無固定收入的父母全天候照顧,其小孩正在讀小學,雖然有相關補助,但不足以覆蓋照顧陳某的開支。由於家庭負債壓力大,未來的治療費用沒着落,陳某的父母每日因此憂心忡忡。

“陳某已經使用過司法救濟渠道,我們在分析後,決定引入社會救助的力量,依靠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幫陳某一家再次度過難關。”宏路法庭庭長王鳳翔說道。

據瞭解,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一直關注弱勢羣體,積極爲殘疾人等生活困難當事人提供幫助。在收到宏路法庭轉遞的相關材料後,中心迅速行動,主動聯繫陳某父親,並於三日內完成核實審批事項,確定撥付6萬元救助款給陳某。

“我們中心的宗旨就是儘可能幫助轄區內需要救助的當事人,今後我們也會加強與宏路法庭及多元調處中心的聯動,去幫助更多因交通事故致殘、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福州市人大代表、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理事長翁凡表示。

在救助款發放儀式結束後,宏路法庭召開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座談會,就下一步社會救助參與到交通事故前端調處,助力多元解紛積極建言獻策。

“將社會救助引入道交糾紛的訴前調處,是宏路法庭踐行‘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我們將繼續聯合有關單位,支持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發揮更大作用,推進道交糾紛的實質性化解。”福清市人民法院院長陳學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