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市再關停轄區內金交所!14年增長、整頓,與磅礴灰產的歷史性出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易妍君 廣州報道3月25日,湖南、遼寧、西安、重慶四地的地方金融監管局分別公告,將取消各自轄區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金交所”)的業務資質,轄區內再無合規地方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有業內人士透露,不只是這4家金交所,後續其他金交所有序清理存量業務後,也將陸續退出歷史舞臺。

值得注意的是,金交所的發展過程伴隨着業務範圍不清晰等問題,其業務常常遊走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如爲違規理財產品提供融資通道,引發過一些風險事件,也因此經歷了數次清理整頓。

自2011年開始,幾乎與金交所的出現同步,監管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之風就愈演愈烈,清理整頓金交所是近年來多部委重點推進的重點工作之一。

2021年時有關口徑曾是“通過裁撤或合併,清理整頓後(各省)只能剩一家(金交所)”。(見21世紀經濟報道:21獨家|“金交所”風險處置臨近尾聲:部分機構合併或裁撤在即,異地展業、銷售理財情況仍存)

湖南、遼寧、西安、重慶四地的監管趨勢意味着,地方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或將整體性被畫上句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去年下半年以來,深圳、上海、江西、山西等多地的地方金融監管局陸續發佈了防範“僞金交所”違規經營活動風險提示。而自2021年12月以來,貴州、江蘇等地紛紛宣佈清理整頓轄區內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並取消了轄區內金交所業務資質。

清退進行時

3月25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發佈《關於取消湖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業務資質及防範地方交易所相關風險的通告》。

該通告稱,取消湖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湖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再從事金融資產交易相關業務。湖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解散後,我省再無合規地方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並申明:目前市場上個別名稱或經營範圍中帶有“信用資產”“登記備案”“結算”“產登”“產權登記”“產交”“產權交易”“產金”“產權服務”等字樣的市場主體,未經國家有權部門依法許可,爲非標債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服務,是“僞金交所”,涉嫌違規經營,存在較大金融風險隱患。

同日,遼寧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西安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重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也分別宣佈取消轄區內金交所資質,並且,相關公司關閉後,轄區內不再存在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

有業內人士指出,不只是上述金交所,接下來各地金交所將陸續關停。先行關閉的金交所,應該是前期風險控制比較嚴格,目前已無存量風險。

對於此次4家金交所統一關閉,業內並不意外。按照監管要求,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各地金交所將根據實際情況漸次有序退出,直至現存金交所全部清退關停。

僅看2023年下半年,已有吉林東北亞創新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南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陸續完成更名退出。

如果從2010年5月,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先後成立算起,再到金交所數量達到70餘家的水平,再至目前被批量關停,這類資產交易場所短短14年時間,或將正式在國內金融發展歷程中被清理出局。

持續整頓

嚴格意義上,金交所一般是地方政府(省、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臺。經由監管明確的金交所業務範圍是:依法合規開展金融企業非上市國有產權轉讓、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轉讓、地方金融監管領域的金融產品交易等。

在成立前期,金交所一度成爲P2P、私募基金的融資通道,引發諸多風險。隨着監管趨嚴,市場上又出現了“僞金交所”。

前些年,“僞金交所”亂象叢生。一些地產公司、第三方財富公司,甚至是區縣級地方城投,曾通過“僞金交所”發行理財產品。高峰時期,全市場涉及資金規模或達到萬億元。後續,部分地產公司通過“僞金交所”違規發行的理財產品大面積爆雷,一些城投公司的定向融資金融產品也出現違約,導致風險有所暴露。

而有關部門在2012年已經開始重視對金交所的監管。

當年7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劃出交易場所業務紅線,包括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爲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等。

2017年1月,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京召開,決定開展一次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活動,利用半年時間集中整治規範。

2019年,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了《關於三年攻堅戰期間地方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有關問題的通知》(清整辦函[2019]35號),通知對交易場所總體規劃問題、違規交易場所撤銷關閉問題等作出了明確要求,並提出在2020年底完成存量業務化解工作。

2021年12月17日,聯席會議辦公室致函29個轄內有金交所的省級政府辦公廳,要求立即組織相關派出機構開展對轄內金交所的現場檢查工作;組織召開由上述地區參加的現場檢查工作視頻會議,通報金交所違規案例,明確現場檢查的具體工作要求。

而此前一年多時間,聯席會議開展了金交所專項整治工作。彼時已明確:禁止金交所爲房地產企業(項目)、城投公司等國家限制或有特定規範要求的企業融資;不得新設金交所,轄內已有多家金交所的,根據“一省至多一家”原則推進整合工作等等。

2023年2月,央行發佈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對2022年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根據報告,2022年,監管持續清理整頓金融秩序:穩妥處置金交所、“僞金交所”風險,整治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亂象和跨境互聯網券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等非法金融活動。

一位分析師指出,打擊“僞金交所”,有助於消除監管空白和監管盲區,覆蓋各類證券活動,抑制潛在金融風險,助力資本市場健康平穩運行、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