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謝龍介:假釋出來先和大法官說謝謝

立院總質詢。(摘自國會頻道)

憲法法庭上週五針對死刑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不過限縮條件遭批邁入「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今日痛批大法官侵犯立院職責,高呼他宣告大法官解釋違憲,做出合憲判決卻繞來繞去,其實實質廢死,只爲配合民進黨挽救選票,不滿違逆8成民意。他也提到,未來那些被判處無期徒刑,要被假釋的人要被放出來時,就該放到司法院,讓他們去和大法官道謝。

立法院今日繼續進行行政院施政報告總質詢。針對上週五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的限縮條件合憲判決,謝龍介詢問,憲法現在是否爲五權憲法?卓榮泰回覆,是。

謝龍介質疑,那爲何大法官要去侵害立法院職責?是吃飽太閒?「我在這公開宣告大法官的解釋違憲」,痛批大法官不聽百姓的聲音。他說,大法官解釋最終就是要讓死刑是違憲的,他諷道,不愧是精英中的精英,先說死刑合憲,接下來繞來繞去,要三審,11名法官同意,若照此解釋,未來沒一個會死,臺灣現在已經進到實質廢除死刑。

謝龍介痛批,要那麼假幹嘛?「奧梨子假蘋果」。另外詢問,目前是依據什麼法律關押這些死囚?法務部長鄭銘謙回覆,「監獄行刑法148條」。謝追問,有關呀期限?鄭答道,沒有。謝再問道,這些案子是否可提起非常上訴?是否有可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鄭表示,還要由最高檢察署審覈,但坦言有可能被撤銷。

謝龍介接着說,那屆時這些犯人的狀態變成不確定,還能繼續收容他們嗎?鄭則說,要回到送送法的羈押制度。謝詢問,那屆時若最高法院不同意羈押,是不是代表他們就被放出來?這些都是窮兇極惡的人,大法官卻說他們罪不至死,「可惡」!

謝龍介表示,那些被殺害的60幾人的人權在哪?若要提到兩公約,那爲何無期徒刑就不用全部法官同意?說穿了就是爲了配合民進黨要挽救選票,不違逆民意,卻解釋得不清不楚。

謝龍介續指,目前37名死囚中,有人已經關了20幾年,快滿無期徒刑服刑25年申請假釋的期限了,若未來再次審判沒有獲得法官一致決,犯人恐將能申請假釋。且37人中,也只有5名有經過三審言詞辯論,也就是說有32人不能判死。本判決傷害臺灣人感情太深,若要說人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所有刑事案件都要三個法官同意,這樣法纔有一致性。痛批難道死刑犯有人權,有期徒刑沒人權?

謝龍介認爲,關於死刑應該回到立法院,由立院制訂新法,更大酸,未來這些死刑犯要再訴,重判判處無期徒刑的要被放出來了,要放去哪?先放到司法院,叫他們去和大法官道謝,感嘆這對那些被害者而言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