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運低價山寨品 要罰

財政部關務署近日預告修法,針對私運侵權「山寨品」,未來將不再適用低價免罰,以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的不法行爲。根據法制流程推估,預計在今年6月上路。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關務署近日預告修法,針對私運侵權「山寨品」,未來將不再適用低價免罰,以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的不法行爲。根據法制流程推估,預計在今年6月上路。

關務署表示,現行海關規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5,000元者,可免處罰鍰,但如果是槍砲、彈藥、毒品,則無論是低價或高價,都不適用免罰。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減免處罰標準,新增「非屬真品平行輸入之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列入排除免罰範圍,以打擊侵權行爲。

關務署解釋,向海關「報運」進出口貨物涉及侵害智財權者,原本就無免罰規定,但「私運」同樣貨物在5,000元以下卻可免罰,有違衡平,因此修正辦法,將私運仿冒品情況也排除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