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湖變電所 僅地下層都審過關

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22日審議鬆湖變電所案,地下層部分已通過,地上層景觀仍須修改後審議。(楊亞璇攝)

爲解決臺北供電問題,臺電規畫在臺北市內湖區興建鬆湖超高壓變電所,因居民反彈延宕多年,臺電2019年規畫變電設施地下化,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22日審議,地下層部分無異議通過,可先行申請建照動工。不過地上層設施因公益性不足,都審會要求調整後再行審議。

鬆湖變電所爲地上4層、地下4層建物,地下有變電設施空間,地上層採多目標計劃,設置日照、託嬰等社福設施。當地行善里長沈茂松昨在都審會質疑,電磁波磁場對健康有疑慮,難道他們是次等公民?

有居民痛斥,當初配合基隆河截彎取直而拆遷,但歷任市長將土地賣出,炮轟市政府圖利臺電,應還地於民。另有社區委員會則提議電費減免8折,住戶每年身體檢查,費用由臺電支付等。

臺電說明,變電所距民宅92公尺遠,測試過變電所滿載產生的電磁波,到最近的基河國宅幾無影響,結構物也有效阻截電磁場外泄,未來將設置電磁場即時監測看板,由第三方公正機構檢測,並提供2000萬元促協金回饋區公所,其中行善裡不得低於50%,電費則因適法性問題無法減免。

都審委員指出,很少有基地可以三面臨河岸,要求臺電將設計品質提高,蓋到6樓都沒問題,另有不少委員對於圓形玻璃帷幕有意見,設計與緊鄰的環東公園環境沒有融合,期望能作爲節能減碳典範。都發局長、都審會主席黃一平裁示,同意地下層部分,地上部分包括地上景觀、動線等待修改後審議,並給予彈性,以不超過5層樓爲限。

黃一平會後補充,一般是一張建照,若臺電有需求可向建管處申請另外切出一張建照,先做地下工程。臺電發言人吳進忠說明,將拜會都發局討論細節,瞭解地下層若先請領建照,施作能做到什麼程度,再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