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麗華勝訴 臺數科無法排除黨政軍禁令 東森併購案添變數

上市公司任何人皆可買股票,前監委復甸:不適合投資媒體。(圖/翻攝時報週刊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臺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因爲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購買了一張股票,陷入「黨政軍爭議,臺數科向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宋麗華行使股東權,日前已遭法院駁回;另外臺數科向臺中地院所提起的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的本案訴訟,希望解除宋麗華股東資格,臺中地方法院今天(1日)駁回臺數科本案訴訟,確認宋麗華購買股票行爲合法有效。宋麗華髮表聲明指出,這個判決足以證明若從集中市場買入一張臺數科股票,就難保其他政黨甚至中資會依相同方式逐步購買臺數科股票,進而達成投資並控制媒體的效果

對於自己購買臺數科股票,臺中地方法院1日確認購買股票行爲合法有效。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表示,這個判決,證實了臺數科宣稱「能夠阻止具有黨政軍背景或中資投資人購買該公司股票的說法」,實際上根本無法執行。而臺數科爲了取得東森電視,竟然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和外界撒瞭如此大謊,究竟是要掩護哪個政治人物?還是爲了中資未來控制檯灣媒體搭橋?背後真正的動機爲何?社會各界應該積極深究。

宋麗華強調,本人這次既然能輕易從集中市場買入一張臺數科股票,就難保其他政黨甚至中資會依相同方式逐步購買1%、10%甚至50%的臺數科股票,進而達成投資並控制媒體的效果,臺中地方法院的判決,證明了本人擔憂完全正確。

宋麗華也呼籲正在審理「臺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的NCC,應該參照臺中地方法院的判決,不得僭越行政機關權限而違背司法機關的判斷,忽視臺數科背後有黨政軍資金,更證明臺數科宣稱可以排除黨政軍的說法不實,法院已經確認黨政軍透過股市買股有效,且無法排除,臺數科已違反黨政軍條款。而NCC應維持禁止上市公司經營新聞臺前例,在現行黨政軍條款尚未修正前,拒絕同意臺數科購買東森電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