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財聯社7月23日電,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蘇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3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工資總額)的3倍,即34700元。自願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自行確定(可隨時調整),下限爲最低月工資標準乘以10%(249元),按月繳存最高不超過6940元/月;調整後的繳存基數自2024年7月起執行。對2024年7月至調整辦理當月期間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後應予以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