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環抱人夫甜喊「老公」遭索賠200萬 這理由喊冤 法官不信
一名人夫與小吃店女員工關係過密,遭到妻子控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妻發現周姓丈夫在小吃店流連忘返,甚至該店的越南籍小姐稱呼周男爲「老公」,並拍下宛如情侶的親密合照,讓她氣憤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求償撫慰金。橋頭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中,人妻主張爲周男的配偶,周男經常前往高雄一間小吃店消費,結識在該店上班的越南籍阮姓小姐,但阮女與周男的對話紀錄中,稱呼周男爲「老公」,2人共同出遊時拍下摟肩搭背或是阮女環抱周男的親密照片,讓她深感配偶權遭侵害,故依法向2人求償200萬元。
對此,周男辯稱,阮女在越南小吃部工作,對於熟識的男性客人都習慣稱呼「老公」,是該店舖經營男性客人的一種方式,阮女稱之爲「老公」的客人不只他一個,且阮女已有男朋友,他與阮女的合照多數均由阮女男友拍攝,否認與阮女之間有不正當交往行爲。
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爲在我國社會一般通念中,「老公」一詞中用於稱呼丈夫或交往中的男友,雖周男稱小吃部員工會以此稱呼男性常客,但周男是有配偶之人,理應糾正對方,行爲明顯逾越普通朋友社交,再者周男及阮女的合照中有親密肢體接觸,也屬於非正常的男女曖昧行爲,酌情後判2人侵害配偶權屬實,應連帶賠償1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