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見女酒客「四肢觸地」跳舞 竟跨坐她臀上吃豆腐

賴姓男子今年1月在酒吧看到女酒客四肢接觸地面跳舞,趁她不及抗拒之際,雙手觸碰她的腰部,後來跨坐在她的臀部上,被控性騷擾罪。法院審理,賴認罪,臺北地院審理判賴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說,賴姓男子與被害女子並不認識,2024年1月21日凌晨1時許,2人共同在臺北市「Triangle」酒吧飲酒消費。

消費中途,賴看見被害人在店裡面四肢接觸地面在舞池跳舞,認爲有機可乘,利用她的舞姿,在對方來不及抗拒時,先伸出雙手觸碰她的腰部「吃豆腐」,後來跨坐在她的臀部上,被害女子察覺有異,先向友人反應,再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確認賴涉案,將賴移送法辦,檢察官偵辦,對賴聲請簡易判判處刑,法院審理時賴認罪,法官依性騷擾罪量處賴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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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