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華爾街之狼》吸金案 黃馨儀500萬交保

羅栩亮是在2011年6月,在桃園龍潭虛設兆良公司,資本額200萬,羅等人因擔心公司規模過小,廠商拒絕合作,先將資本額虛僞增資至3000萬,再透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陳功源作帳,將資本額虛僞增資到1億元。

虛僞增資後,羅栩亮再與黃泳學合作,在兆良公司網站張貼兆良與北醫大、Chirana Group等公司均有業務往來;兆良還促成北醫大與斯洛伐克克美紐斯大學締結姊妹校等誇大不實資訊,並進行財務報表美化,讓投資人相信兆良前景看好,吸引投資人買股。羅栩亮集團不法獲利2億4993萬餘元,其中羅獲利3663萬餘元;黃泳學2470萬、黃馨儀4418萬多元。

檢察官10月23日起訴本案19位涉案被告,提訊羅栩亮、陳功源、黃泳學、黃馨儀等4人,移送北院審理;法官開庭後,裁定羅栩亮等4人收押。黃馨儀在收押1個多月後,承審法官今日提訊她開庭,認爲沒有羈押必要,裁定交保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