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再度漏水 體育局回溯12天首罰120萬

臺北大巨蛋又被抓到漏水,臺北市回溯12日首罰120萬元。(資料照/黃敬文攝)

臺北大巨蛋場館漏水遲未解決,臺北市體育局今(12)日趁雨勢較大時前往大巨蛋巡檢漏水改善情形,再次發現場館內部出現持續性滲滴水並形成水灘,經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現勘確認爲漏水造成,因此依契約開罰;體育局表示,每日處以10萬元並回溯至11月1日起算,即起對遠雄開罰120萬元,並將按日連續計罰,直至遠雄完成漏水改善。

臺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臺北大巨蛋自去年12月4日「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起出現漏水問題,後於不同區域發生大小不等漏水情事,體育局積極督導遠雄改善,除於賽事期間多次派員巡查場地、責令遠雄即時補償受影響座位球迷權益,並多次發函要求遠雄儘速解決漏水問題,更委託第三方公正專業單位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多次現勘,檢視遠雄改善進度、修繕工法並輔以專業諮詢意見後,最終准予遠雄於其承諾之期限10月31日前完成大巨蛋場館漏水修繕。

他說,10月31日期限過後,體育局逢較大雨勢時持續派員前往大巨蛋巡檢漏水改善情形,今日發現場館內部再出現持續性滲滴水並形成水灘,後經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現勘確認爲漏水造成,因此依契約開罰。

王泓翔說明,依照「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興建營運契約」規定,每日處以10萬元並回溯至11月1日起算,即起對遠雄開罰120萬元,並將按日連續計罰,直至遠雄完成漏水改善,同時要求遠雄公開說明改善作爲。

他指出,遠雄應積極改善漏水缺失,並公開說明改善作爲,體育局必基於促參法及契約基礎上依法行政,對於保障場館安全、設施完善、合理運作立場不變,同時將提前於今年底籌組營運績效評估會,於明年初展開實地訪查,將歷來漏水缺失、遠雄配合度等問題納入記錄,若連續兩年評分低於70分,最重可對遠雄予以解約。

至於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於5日到大巨蛋進行市政考察,現場發現水灘情事,體育局隔日(6日)邀集土木技師公會現勘後,判斷應爲管線問題而非漏水造成,現已開立缺失單要求遠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