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公園號酸梅湯3鄰居 列市定古蹟

公園號酸梅湯建物被指定爲古蹟後,臺北市文資會27日審查周邊衡陽路4號、懷寧街96號、懷寧街98號建物,皆指定爲市定古蹟。(臺北市文化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座落臺北市228公園附近、衡陽路2號的「公園號酸梅湯」,建物成爲市定古蹟後,北市文資會27日審查兩側衡陽路4號及懷寧街96號、98號建築,認定同樣是日據時期辰馬商會擁有,爲臺北市區改正後首批落成街屋,如今皆指定爲古蹟,擴大保存範圍。

今年2月北市文化局啓動文資價值審查程序,專案小組指出,衡陽路2號(公園號酸梅湯)、4號(中華西藥行)和懷寧街96號(小吃店)、98號(草山金工),同爲日據時期臺北市區改正後,首批落成街屋之一,建物原是辰馬商會擁有,曾作爲升川洋服店、永井商店、永田齒科醫院、富島商事合名會社等商號店鋪使用,3層樓建物採四柱三窗形式,頂部設置弧形女兒牆,並有西洋風格勳章飾、垂飾、樑託等日據時期街屋特徵。

委員丘如華表示,透過1935年臺灣博覽會空拍圖、1945年美軍航拍影像,及現場觀察相連屋檐線腳,判斷衡陽路2號、4號和懷寧街96號、98號屬同棟建物,推測是同一時間興建。

文資會昨審查文資價值,委員劉淑音認爲,若列爲古蹟,室內外應該都是原貌,但室內已和過往不同;丘如華建議,公園號酸梅湯建物被指定爲古蹟後,要擴大保存範圍,應該以「榮町辰馬商會街屋」爲名稱,不是門牌號碼。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說,公園號酸梅湯建物認定爲古蹟後,鄰近幾戶若不是古蹟,所有權人反彈會很大,爭議也會很多。

委員投票同意指定衡陽路4號和懷寧街96號、98號爲市定古蹟,文化局文資科長賴鬱雯指出,可確定4處店屋是同一時期興建,需更多證據確認是否爲同棟建築,後續命名、能否恢復原貌待提修復再利用計劃一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