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欺負南部人」 男吃到蟑螂翻桌燒攤販

▲人來人往的夜市攤販遭縱火,若火勢蔓延恐不堪設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夜市一家知名的豬腳攤去年11月遭潑漆縱火,起因於一名家住高雄的李姓男子用餐時吃到蟑螂,深覺得南部人遭到欺負,憤而潑漆導致起火。臺北地方法院22日認定他罔顧夜市其他遊客的安全,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1年10月。

事發後,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李男,到案後他供稱,他家住在高雄,去年9月到華西街夜市一家豬腳攤用餐吃到蟑螂,雖然攤商因此免費招待,但他不滿「臺北市欺負南部人」,憤而翻桌後離去,兩個月後,騎着變造車牌號碼機車上門潑漆泄憤。

法院審理時,法官斥責李男不顧夜市衆多人潮爐火、瓦斯桶等各種危險易燃物,使油漆潑及爐火,起火燃燒,導致整個攤位付之一炬,所幸火勢立即受到控制,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雖然李男開價新臺幣5萬元希望達成和解,但攤商不願接受。最後,被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僞造文書罪判處1年10 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