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雙子星開發弊案 賴素如收百萬判10年將上訴
2013年3月間爆發的臺北市雙子星大樓開發案,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經審理31日宣判,賴素如被判1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委任律師則表示遺憾,將再上訴。
▲臺北雙子星開發弊案,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索賄並收前金100萬,今遭北院重判10年徒刑,律師表示,遺憾,將上訴。(圖/資料照)
曾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辦公室的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在臺北市雙子星開發案中,向投標的太極雙星公司索取新臺幣1500萬元賄款,還表示其中五百萬元是要行賄同黨的議員。賴素如業並已先取得100萬元前金,遭到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賴素如在被羈押146天后,律師向臺北地院合議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經過評議後,同意賴素如以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臺北地方法院經審理,今日下午5點宣判,賴素如被判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 年,同案賈二慶、彭建銘、程宏道均判有罪,另臺北市政府前財政局長邱大展則是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