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臉了!上海大媽把3套價值幾千萬房子給兒子,卻要去女兒僅僅62平的房子養老,大媽:“我是不想拖累兒子!”還把女兒告上法庭!

都說養兒防老,對兒女一碗水端平很難,但少一些傾斜很難嗎?

在上海,一女子的母親把三套房產都給了弟弟,卻要在女子62平米的小房子裡養老。

女子質疑母親,老人卻說:我是心疼兒子,怕連累他,你是我女兒,照顧我天經地義!

老人還把女兒告上法庭,令人窒息!

回顧

邱女士的父親是個老上海人,早年來這裡做生意,就在這裡成了家。

這麼多年,他用積蓄在市區買了三套房子,但常年的勞累和再加上熬夜,50多歲就去世了。

邱女士還有一個弟弟,從小父母就更偏愛她,有好吃的、新衣服都會先給弟弟。

現在邱女士和弟弟都有了小家庭,但母親歲數也大了,就想着跟孩子一起住。

邱女士的母親認爲跟女兒住在一起,生活上比較方便,但她做了一件事讓邱女士很不滿。

母親把三套房子全都過戶給了她的弟弟,自己家又只有62平,他們一家三口住着都感覺擁擠。

但邱女士是個很孝順的人,畢竟是自己的母親,也不忍心看她自己一個人住,就同意了母親的要求。

本以爲能平靜的生活,可母親住了半年多,也沒提過去弟弟那住一段時間,還經常抱怨房子太小,嘴邊也是挑剔這挑剔那。

邱女士聽着這些抱怨,心裡的火氣越來越大,終於有一次爆發了。

她質問母親:“你把房子都給了你的寶貝兒子,怎麼不去他那兒養老?”

母親聽後很激動:“我把你拉扯這麼大,你爸走得又早,你怎麼這麼沒良心!”

母親還爲弟弟辯解:“不是你弟弟不養我,是我心疼他,怕連累他。”

接着邱女士的母親又喊又叫,邱女士怕鄰居看笑話,無奈之下報了警。

民警將母親送到了弟弟家,本以爲這事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他母親沒幾天將邱女士告上了法庭。

堅持要求在女兒家養老,還要求邱女士每月給養老費。

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

財產的所有權可以依照業主的意願進行轉移。

邱女士的母親將所有房產過戶給兒子,是她的法定權利,但她這樣做還只讓女兒給她養老,這不公平也不道德!

法律雖然保障了財產所有者的處置自由,但同樣強調了家庭成員要互助、支持。

《民法典》中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扶養和贍養的義務。

雖然邱女士的母親把房子都給了兒子,但她仍然得履行贍養義務,只是她母親這做法太過分了。

法官都對這老太太的要求無語了,這於情於法都過不去。

邱女士向法院可以申請,與弟弟共同贍養母親,而不是任由母親指定她獨自贍養。

最後法院判決:駁回邱女士母親的訴求,並建議重新調整養老方案。

評語

網友也看不下去了:這母親真是迂腐透頂,對兒女不一碗水端平,就是造成矛盾的根源!

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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