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推「節電獎勵」發錢!詳細補助、申請方式一次看

▲臺電祭出「節電獎勵」,參加活動後,每節省1度可領0.6元。(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夏日炎炎,家家戶戶難免開冷氣,電費帳單也讓人心驚。爲此,臺電祭出「節電獎勵」活動,只要用電量比去年同期少,就能獲得「獎勵金」。不過,近期卻有網路謠言稱「登錄就有錢拿」,讓臺電不得不出面澄清,再次公佈詳細的申請、資格條件及獎勵金計算方式。

有網路謠言稱臺電節電獎勵只要「登錄完成」就能拿錢,而且每月能領504元,一年可拿6048元。對此,臺電駁斥,不是登錄就有獎勵金,還必須要「省電」纔可獲得,而且實際獎勵金是看省下來用電度數來計算,而非固定金額。

臺電表示,舉凡住宅(含住宅公共設施)、國中小學(含立案幼兒園)之用電戶,在今年12月18日以前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各期電費的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國中小學用戶選用「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之月份不適用)

計算公式爲:( 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即可得出節電量。

參加活動者,當期用電每節省1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爲上限,並於當期電費中折抵。

每月抄表用戶如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42元者,按42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

若登錄電號符合電業法第52條,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每月抄表用戶若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50元者,按50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若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100元者,按100元計算。

至於之前已申請登錄過節電獎勵的民衆,會持續保留登錄資格,不需重新申請,除非後來又辦理暫停用電、終止契約或廢止用電,才需要重新登錄。

►網路報名點此

其餘方式,也可親赴臺電服務中心、服務所臨櫃報名,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電話報名。

▼臺電澄清謠言。(圖/臺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