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中油815出包照發四個月獎金 民衆批:用愛發「錢」

▲去年八一五全臺大停電,臺電、中油員工卻照樣能領4.4個月年終獎金,引發民衆不滿。▼(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去年8月15日全臺大停電,臺電、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導致全臺超過500萬用戶沒電可用,但行政院日前核定國營事業考成獎金審查結果油電員工年終獎金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遭民衆批評不是「用愛發電」,而是「用愛發錢。」

去年八一五全臺無預警大停電,事後調查,因中油對臺電天然氣供應管線意外停止運作2分鐘,導致大潭電廠6部機組全部跳停,造成電力備轉容量不足,供電系統爲避免全面崩潰,啓動保護措施採用分區停電,不僅臺電對592萬用電戶減收一日電費損失3.6億元,也揭露臺灣電力供應的潛藏危機

不過,臺電和臺灣中油兩大國營事業出包,但行政院評定去年國營事業考成獎金複評審查結果,臺灣中油公司總分仍高於80分,獲得甲等考評,因此仍能獲得2個月滿額的考成獎金。

若加計績效獎金,臺電、中油的年終獎金合計最高可領4.4個月,平均約26萬元。消息一出,不少民衆譙翻天,民衆陳先生批評,國營事業員工的薪水已經夠高了,做事跟酬勞不成比例,領這麼多年終獎金根本「無恥」。

國營事業員工年終獎金分別考成與績效獎金,前者由行行政院覈定後者經濟部覈定,獎金最高分別爲2個月及2.4個月。對於民衆反彈國營事業犯錯仍照拿高額獎金,中油高層表示,尊重行政院對考成獎金的決議

臺灣中油表示,中油的營運主力項目爲石化、煉製及加油站等,與發電相關的天然氣業務只是其中一項,如果因單項業務疏失,而抹殺其他業務同仁的付出與努力,扣減其年終獎金也不見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