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酒吧不甩防疫偷營業 最高可罰67.5萬元

臺東警方查獲酒吧違規營業,並有4名酒消費,將依規定裁罰。(民衆提供)

臺東警分局馬蘭派出所今天凌晨在臺東市新生路某酒吧,發現疑似有違規營業,現場發現不只業者未戴口罩,還在小包廂內發現4名酒客消費,違法未戴口罩、羣聚及營業,預估每位酒客罰款7萬5000元,裁罰金額最高估計67.5萬元,並斷水斷電, 將依規定請縣府衛生局裁罰。

臺東警察分局馬蘭派出所在今日凌晨1點多巡邏發現臺東市新生路某家酒吧內,傳出陣陣談笑聲,疑似有違規營業情形,但員警敲門卻無人迴應,而且拒不開門配合檢查,立即通報支援警力到場埋伏守候,圍堵所有出入口。

經過將近1小時的埋伏,趁酒客開門離去之際進入店內檢查,現場發現不只業者未戴口罩,在小包廂內發現4名酒客消費,且桌上有未食用完畢的餐點啤酒,違規事實明確。

警方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民衆未依規定配戴口罩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室內5人以上羣聚每人最高可處6萬元,也就是4名酒客及1名業者每人最高可罰7萬5000元,另外休閒娛樂場所違規營業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且斷水斷電。呼籲民衆務必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共同防堵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