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股轉骨方案3.0 今年六大措施上路

爲深化公司治理,提升企業永續發展,強化臺股國際競爭力,金管會在2020年8月發佈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其中有六家是2023年要落實。

一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爲同一人時應增設獨立董事;上市及資本額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其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爲同一人或互爲配偶、或是一親等親屬者,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設置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四人,但董事席次超過15人者,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五人,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共有618家須增設獨董,其中已有136家符合標準,尚有482家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若2023年底未完成設置,將依證交所開罰違約金3萬元,限期改正,之後每日罰1萬元,直到改善爲止。

二是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全體上市櫃公司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起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這是第三階段推動,即扣除大型公司外的上市櫃公司,共有1,267家應設,有465家已設置,尚有802家未設。

三爲英文資訊揭露,上市及資本額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自2023年起應提供英文版的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共835家適用。

四是永續資訊揭露,參考永續會計委員會(SASB)準則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準則,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編制申報永續報告書,並揭露特定產業永續指標及氣候相關資訊,共240家須編制。

五爲提早揭露全年度財務資訊,即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財報,共120家;另外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在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申報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公佈自結財報者共388家。

六是興櫃公司自2023年起股東會,應將電子方式列爲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共301家須適用。金管會提醒符合前揭規定之公司,宜即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