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大東、大東東夜市今違規營業 市府出動人牆勸阻擺攤

臺南市大東東夜市在未取得營業許可的情況下開業,市場處派員到場出動人牆勸阻攤商進入夜市。(洪榮志攝)

臺南市大東東夜市在未取得營業許可的情況下開業,市場處派員巡行夜市內各攤商,當面要求「不要營業」。(洪榮志攝)

臺南市大東東夜市在未取得營業許可的情況下開業,大東夜市也持續違規營業。(洪榮志攝)

臺南市大東夜市經營權鬧雙包,繼上週一大東夜市率先違規營業被開罰後,今天大東東夜市在未取得營業許可的情況下開業,市場處也派員到場勸導、開罰。市場處表示,將持續稽查及開罰,呼籲業主不要以身試法,違者將依法連續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並得按次罰鍰。鑑於2夜市都已於本月5日申請營業許可,市場處預定26日排審,並告知業者是否通過或需補件。

據瞭解,今天前往大東東夜市擺攤的攤商約有300多攤,大東夜市也有100多攤;其中,大東東夜市約有8、9成攤商都是「原攤原擺」。不少攤商都認爲,經營權爭議是政府與業者的事情,他們只希望能「有口飯吃」。

大東東夜市吳姓代表人也說,尊重市府的作爲,但希望市府協助輔導儘快通過營業許可,讓攤商得以生存;如有需要加強之處,一定會遵照市府的要求。

今天下午市場處依循上週稽查、開罰大東夜市的做法,也派員到場出動人牆勸阻攤商進入夜市,並巡行夜市內各攤商,當面要求「不要營業」,並對業者開單告發。

市場處指出,針對大東、大東東夜市未取得營業許可違規經營,該處繼9月11日對大東夜市祭出罰單後,今日大東東夜市開幕、大東持續營業,2夜市經勸導仍違法營業,將持續稽查及開罰。

市場處再次強調,2家業者還沒有取得夜市設置許可即陸續開業,因範圍、攤商位置、租金均有變動,法理上得視爲新事件,依《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屬於未取得設置許可的新夜市,不得營業。如果業者仍違規營業,將以新夜市非法營業態樣論處,分開稽查、各自開罰;經開罰仍無效,不排除斷水斷電,呼籲新大東、大東東夜市經營團隊,儘速依自治條例取得設置許可,以免影響攤商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