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東河裡長罷免案投票通過 縣市合併後首件

▲臺南市東河裡長吳火生罷免案21日通過。(圖/取自內政部)

文/中央社

臺南市東山區無黨籍的東河裡長吳火生罷免案今天投票通過,這是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首件罷免通過案,結果以臺南市選舉委員會公告爲準。

市選委會指出,東山區東河裡長吳火生罷免投票,選舉人數756人,有效同意票數286票,不同意票數124票,無效票7票,同意票數達選舉人數1/4(189票)以上,罷免通過。

市選委會表示,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應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因所餘任期超過2年,須於罷免投票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以來,首件罷免案是2020年新營區太北里長王獻彰,當時投票未通過,東山區東河裡長吳火生罷免案是第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