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輕?李鐵涉賄1.2億判20年 網酸中國男足終於「進囚」
前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李鐵(中)受賄行賄案13日判決,李鐵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取材自經濟觀察報)
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前主教練李鐵被控犯受賄、行賄等五項罪名案,13日上午由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相較於此前律師估計可能判無期徒刑,20年刑期讓不少網民直呼「太輕了」。
來源:九派新聞
著名律師秦明昨分析認爲,李鐵總涉案金額接近1.2億元(人民幣,下同),從涉案金額和罪名來算,李鐵可能達到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而從今天判刑20年不如此前分析的刑期要長來看,有分析稱,李鐵可能在認罪認罰的態度以及退贓、自首坦白或檢舉立功上,獲得了法官認可。
至於有法界人士曾估計李鐵可能被判死刑,秦明認爲,李鐵所涉五項罪名,應該是沒有任何一項被判死的。
不少網民獲悉李鐵被判20年,紛紛留言:「怎麼才20年?」,「太輕了吧」,「出來就是李老頭了」,「國足再進一囚」,「進不了球門,卻可以進囚門」,「2042年見,老鐵」。
前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李鐵(中)受賄行賄案13日判決,李鐵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取材自澎湃新聞)
據央視新聞,2023年8月,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收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對李鐵提起公訴。今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檢方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主教練、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職務便利或職權,爲相關單位及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共5089萬餘元。
2019年,李鐵爲當選男足國家隊總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協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100萬元。 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任職期間,爲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等利益,請託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200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便利,爲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2675萬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贏得比賽,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摺合3905萬餘元。
庭審中,李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另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昨通報,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苟仲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苟仲文曾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主管體育系統近6年,今年5月被官宣落馬,爲體育系統掀起反腐風暴以來落馬最高級別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