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臺並定案 電信市場現三足鼎立新競局

臺灣大(3045)董事會24日決議,合併臺灣之星一案將調降合併價格,由原本臺灣大每0.04508股換持臺灣之星1股,調整爲臺灣大0.0326股換持臺灣之星1股,以臺灣大24日收盤價96.6元計算,調整後的合併金額由原本282億元降爲197億元,同時吸收臺灣之星虧損,砍價約85億元。臺灣之星隨即於24日晚上召開董事會通過臺灣大所提新的合併價格。

臺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視接下來主管機關審議速度,希望合併時間落在第三季至第四季。

臺灣大強調,換股比例調整後,以臺灣之星優於其相近同業的用戶數、ARPU以及EBITDA來看,這宗合併案將爲臺灣大股東帶來更好收益。

臺灣大表示,雖然董事會仍認爲NCC頻譜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要求「新臺灣大」無償自主繳回重金標得的頻譜,同時要求若不自主無償繳回,明年6月30日前應改以交換或移轉方式處理超頻,但交換與否需視競業意願,實不可控於臺灣大,因此窒礙難行。雖 NCC處分使整併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大幅減少,但基於保障臺灣之星280萬用戶、2,000位員工權益,並期望雙方網路整並帶來可觀社會資源的節約,同時帶動3G提前退場,更進一步產生巨大公益,因此決議續行合併案。同時,董事會亦責成經營團隊研議是否提起行政救濟。

臺灣大也在24日召開法說會,外資法人聚焦提問合併臺灣之星進度。至於今年臺灣大股利發放時程,林之晨說,將由董事會決定, 大約在4~5月時纔會確認。

另外,董事會決定發行總金額不超過65億元、期限不超過10年的無擔保公司債,主要用途爲「借新還舊」。

臺灣大董事會已通過2023年資本支出128億元,其中電信資本支出50.3億元,5G相關資本支出將較前一年度減少,有線電視9.2億,momo與其他資本支出達68.3億,主要投入於擴建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