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區間車撞工程車事故 運安會提8項改善建議

去年臺鐵1列區間車在嘉義至水上鄉南靖間東正線,撞到遺留軌道上嘉義鐵路高架化工程平臺車。運安會今天提出8項改善建議,鐵道局、臺鐵等單位應落實檢查、模擬駕駛訓練機制。

臺鐵南下3121次區間車於去年5月9日清晨5時11分行駛於嘉義至南靖間東正線時撞到異物,列車停車檢查發現,除前端主排障器受損,車底下還卡着載運工程材料的平臺車,安排旅客轉乘其他列車,全案由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偵辦。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天公佈這起事故的調查報告,運安會指出,調查發現事故當日,施工廠商爲執行鐵道局中工處C603標工程,施工人員於嘉義至水上站間第4工區進行電力杆基礎封頂及拆模作業完工後,現場工程師、現場負責人及監看員未落實完工檢查,未於施工範圍確認現場機具撤離情形後再離開工區,導致事故發生。

除此之外,運安會還發現施工人員完工撤離後,施工廠商沒有至第4工區施工地點檢查;臺灣世曦監造以施工廠商提供另1施工地點的錄影及照片,認爲施工區域已完成檢查,也未執行現場查覈。

運安會指出,臺鐵行車人員在職訓練也未能發揮效用,及年度模擬機駕駛訓練未落實,無法實際考覈司機員操作正確性,致使司機員未能依規定即時停車及通報,仍以不安全觀念駕駛列車。

運安會針對交通部鐵道局、臺鐵公司、臺灣世曦及展羣營造提出8項改善建議措施。鐵道局方面,建議應該包含強化安全教育訓練;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強化完工安全檢查作業,並落實安全檢查人員工作職掌規定;建立現場負責人變更管理機制;建立出入工區人員及機具材料檢核機制,並納入完工後申請路線解除封鎖確認項目。

針對臺鐵則提出強化行車人員教育訓練,落實模擬機駕駛訓練機制,並納入營運路線可能發生列車行駛異常情境如異物入侵軌道,確保司機員能依規章正確處置及通報,並且要參考交通部「通勤電聯車車輛技術標準規範」及國際規範,提升未來電聯車主排障器撞及軌道異物抗撞及掃除能力。

運安會指出,臺灣世曦方面,要督導施工廠商落實工區現場負責人完工檢查及品管人員完工後巡檢作業及落實完工後安全檢查作業監造職責;展羣營造要落實工區現場完工檢查,建立現場負責人變更管理、人員及機具材料檢核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