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美光再傳優離 桃市證實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在美光公司正式裁員之前,已有不少新聞媒體進行報導,因此在1月13日、2月3日主動邀集臺灣美光公司人資主管針對縮減約10%的全球員工數的相關新聞到局說明。勞動局指出,美光公司當時表示將於2023年透過優惠離職、人員精減和減少外部招募的方式減低成本,爲維護員工工作權,當時即提醒美光公司應審慎考量有無其他替代資遣的相關措施;另針對選擇優離方案之員工,公司須清楚說明優離內容。

有關美光以優於法定資遣費的離職金讓員工簽下離職書,勞動局強調,應由勞僱雙方協商,不得以脅迫方式處理。惟如僱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規定資遣勞工,應有支付資遣費之義務,且資遣費之給付不得低於勞動相關法令規定。

勞動局上週並未接到任何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但勞動局表示,13日已收到3件該公司勞工的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將依規定安排調解會議,面對未來可能出現的資遣,已請就業職訓服務處如接獲大量解僱資訊或資遣通報,將依資遣通報名冊針對被資遣員工展開逐一聯繫,提供徵才活動、失業給付說明及就業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