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票據交換所:因應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地區的退票從寬處理措施
(一)凡支票存款戶於7月24日、25日所發生的存款不足退票,若分別於次一個營業日,經重提付訖、清償贖回或提存備付申請註記者,一律不列紀錄(包括補票紀錄),並免收手續費。惟支票存款戶於原退票據重提付訖前提取備付款者,則該退票將會再列入紀錄。
(二)支票存款戶因本次颱風遭受災害,致影響其票款清償能力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辦理退票之金融業者申請核轉當地票據交換所辦理重大災害之註記,經辦妥註記者,自災害發生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所發生之存款不足退票,暫不因各該退票達三張而通報爲拒絕往來戶,且於該期間內辦妥清償贖回、提存備付或重提付訖之註記者,其退票紀錄不對外提供查詢。
臺灣票據交換所指出,如7月24日以後仍受颱風影響,致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將比照上述因應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