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西產業園區種電有解 雲林縣府:在漁電共生原則之下

配合農委會去年起推動「魚電共生」方案,雲林縣府同意臺西產業園區內若符合面積5公頃以上、太陽能光電遮蔽率4成以下、養殖產能7成以上,可做屋頂型太陽能板,圖爲臺西鄉一處搭設太陽能板的魚塭。(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2年前推動「臺西產業園區」計劃,惟進度不如預期,縣府今年爭取到2300萬元補助將提升公共基礎建設,配合農委會去年起推動「魚電共生」方案,若符合面積5公頃以上、太陽能光電遮蔽率4成以下、養殖產能7成以上,縣府將會支持。

「臺西產業園區」的前身是臺西工業區、臺西綠能專區,全區面積1130多公頃中839公頃是私人土地,大部分是魚塭。

縣府表示,在行政院支持下,臺西綠能專區廢止但暫不解編,改作爲產業園區,今年爭取工業局2300多萬元建設經費,將提升公共基礎設施,推動漁電產業。

縣長張麗善表示,臺西產業園區的丁種建築用地,從一開始迄今只有「畫定」並未變更,且自1991年後就無人提及,實質行政程序需一段時間。

考量農委會去年起推動「魚電共生」方案,臺西水產試驗所有示範成效,縣府樂觀其成臺西產業園區養殖業者、能源業者投入雲林縣的綠能產業。

張麗善說,縣府把關的原則是不影響農漁業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產業發展」、不違反國土計劃、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但她最大的期盼仍是儘速招商引資,做細部規畫。

她表示,審覈太陽能光電設置,2公頃以上的權責單位是中央,2公頃以下才歸地方政府,雲林縣境內新興工業區、臺糖地目前進行的太陽能光電計劃,並非雲林縣府審覈,許多鄉親誤會了。

不過她強調,爲配合中央政策推動綠能產業,臺西產業園區內合計使用面積5公頃以上、太陽能光電遮蔽率4成以下、養殖產能7成以上,縣府完全支持發展農委會的漁電共生計劃。

張麗善表示,站在縣府的立場讓漁民有雙重收入是最好的,假設一甲地出租種電年租金40萬元,漁民養殖文蛤的收入可達上百萬元,漁電共生是一個折衷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