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英司法互助首例!北檢:林克穎一抵臺就發監執行

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需回臺服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英商林克穎撞死臺灣孝子送報生,英國愛丁堡地院11日判決,林克穎必須引渡到臺灣服刑;對此,我國法務部外交部紛紛表示,創下臺英引渡的第一例,同時也彰顯司法正義;而臺北地檢署則說,一旦林克穎引渡返臺灣,會立即逮捕、發監執行。

外交部指出,林克穎一案終於伸張刑事和民事的司法正義,創下臺英司法互助合作的良好先例,並感謝法務部、我駐英國代表處及駐愛丁堡辦事處共同努力,但由於英國是三級三審制,本案不排除繼續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的可能,爲了儘早將林克穎引渡,會繼續與蘇格蘭檢方密切聯繫。

法務部則表示,這項引渡判決不只彰顯司法正義,對於保障被害者人權有所幫助;至於何時會引渡,法務部迴應,林克穎目前仍可以上訴,如果他選擇不上訴,年底前有機會引渡,全案必須等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