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爆涉竊公文 藍白互槓

臺智光合約爭議延燒,引發前後任臺北市長柯文哲(左)、蔣萬安互槓(右)。圖爲兩人日前比鄰而坐,兩人主動談及臺智光案,引發關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除前後任市長柯文哲、蔣萬安開戰,柯文哲、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多次秀出北市公文,藍營質疑,柯等人將公文帶回家,涉竊盜公文;白營則反批議員索資要不到,市府「蓋牌」,市府反擊,民衆黨一下說有公文留在身邊,一下說要透過議員索資,誰纔是說謊一方?

蔣萬安日前宣佈,啓動解除柯文哲任內訂定「3M2200元」專約,陳智菡在臉書貼出,臺北市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採購案」詳細價目表,澄清二○一七年並無蔣萬安所說的合約。柯文哲也貼「一一二年本市第一期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案工程費」公文部分截圖,稱臺智光母合約是在前臺北市長郝龍斌任內簽訂。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小平昨赴臺北地檢署提告柯文哲,鍾指控,柯文哲和陳智菡是否因心虛才帶走公文,另於臉書張貼公文資料,即便該公文無機密性,仍涉及誠信問題,且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虞,籲檢方調查。

民衆黨議員黃瀞瑩昨則質疑,蔣市府「到底是偵查不公開?還是政治不公開?」表示北市府昨天上午針對她提出警察局監視系統網路服務費相關索資,給的答覆是「因偵查不公開,不予提供」,黃批評,是不是從現在起,都要在蔣市府的一聲令下,以「偵查不公開」爲由全部「蓋牌」?

市長蔣萬安昨說,只要是議員依規定跟程序來索資,市府當然接受議會監督。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坦言,檢調有要求「偵查不公開」,市府也希望在可以的範圍內,行政配合議會盡可能提供相關資訊,會要求同仁就議員提出索資內容,「一個案、一個案問檢方能否提供?」如因偵查不公開不能提供,當然有窒礙難行之處,但如果沒有,就會來提供。

殷瑋表示,民衆黨團有人評論時事時說「總是會留分公文在身邊」,但另一個人則說是「透過議員索資」,兩位之間到底哪一個是說謊的一方?或是沒有完全揭露真相?應該問問當事人。

另外,北市府質疑柯任內訂的警察局專案費率合約,違反郝龍斌任內籤的臺智光母約,不符費率不得高於95%,讓臺智光多賺2千5百多萬元。民衆黨反問「評選須知等於母約」?質疑市府真不懂?還是混淆視聽?

北市副發言人郭音蘭反擊,母約文件明確寫「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並反問白營「是笨?還是太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