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案 司法怠惰

臺智光案爭議是警用監視器傳輸費,從蔣萬安宣佈解除柯文哲任內訂定2200元專約的費率協議而掀開潘朵拉盒子。原本看熱鬧的柯痛批,「藍綠聯合污錢,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氣得民進黨議會黨團要求公開道歉;而隱忍多時的郝龍斌語出驚人指控柯,爲何籤的租約率提高到母約的3倍?柯回批郝應回去研究母約跟子約的觀念,亦即全案弊端源頭都是郝惹的禍。

全案到底誰的問題最大?得先檢視2011年郝市府與臺智光簽訂爲期25年的委外經營合約,到底合不合理?

按郝的說法,臺智光爲北市建置光纖系統,市府不需負擔費用,官民合作、雙方互利。但複數年契約在柯接任後就認定是利益輸送,一度請廉政會調查。而柯在8年市長任內卻毫無作爲,如今喊話蔣萬安不要只解除子約費率協議,應和臺智光解約,光說風涼話同樣令人不解。

臺智光案是否涉貪?只要攤開速率與費率爭點,釐清系統速率有無必要全面提升爲3M,就可一窺貓膩,瞭解柯市府編列1年4億6千萬元預算,蔣市府增加預算再砍價,才冒出柯指控的「多出的9千萬就是回扣」說法。因此,臺智光案偵查不難,且已收押了關鍵人物陳重文,迄今真相無法大白,致社會紛擾不安,這是司法的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