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智光計費不公開 陳志銘:黑箱

臺北市議會財政委員會針對臺智光備援系統問題詢問。記者邱書昱/攝影

北市議會臺智光案專案小組昨開會,市警局提供關鍵資料,臺智光當時除TGSN(北市府網際服務網)費率,還要求外加一筆網路服務費,堅持不降價,還稱是業務機密不能公開,柯市府前秘書長陳志銘昨直言,可能有黑箱;專案小組將邀臺智光列席下週一(24日)專案會議,未來不排除約訪前市長柯文哲、郝龍斌和前市警局長張榮興。

專案小組也發現,較不尋常的是,議員陳重文因臺智光案曾替一名陳情人「周先生」開協調會,結果「周先生」和臺智光當天竟都未出席,協調會卻仍照常開。

小組召集人秦慧珠說,警察局曾向臺智光表達,因所訂的是長約,應有優惠,但臺智光始終不肯給(優惠),且臺智光認爲除了警察局費率TGSN,還外加了SLA(網路服務費),堅持不降價,市警局詢問費率是如何計算的?臺智光卻以業務機密爲由不願意公開。陳志銘列席就直言,這是黑箱。

秦慧珠說,市府不少單位都有和臺智光簽約,再彙整到府方覈定費率,但專案小組發現,府方在審查會議中很草率,最長一次是在民國105年,開2小時,之後大約只半小時,最短一次只28分鐘,把各單位和臺智光簽約費率都覈定完,照着付費。

秦慧珠指出,下週一先約臺智光列席,說明網路服務費如何計算、BOT【BOT】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營運─移轉」的簡稱。BOT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之一,指民間機構自政府獲得投資公共建設的特許權,並在興建完成後,取得有限時間的經營權;等到經營期限到了之後,民間機構再將公共建設的資產和經營權移轉給政府。民間機構的興建、營運成本及報酬,只能靠特許經營期間的營運收入。目前臺灣的B案,多用在利潤較高的大型會展中心或觀光建設。OT【OT】公辦民營(OT,Operate and Transfer),即政府將已經興建完成的公共建設,委託民間經營,等到營運期滿之後,政府再收回。如各地的勞工活動中心就外包給民間旅館業者經營。和ROT「整建─營運─移轉」最大不同之處在於,OT案的硬體設施較佳,幾乎不需要再重新整修。案至今投入多少經費,以及這幾年來的利潤,議會願意給臺智光充分說明的機會。

由於臺智光專案小組5月才成立,但議會下週三後休會,下週一開完第5次會議後,將向大會申請延長調查期間3個月,至11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