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科技執法取締杆王 年逾8千件
臺中市區的斑馬線相當接近十字路口,一旦沒注意到路口的行人而右轉,萬一行人突然走進斑馬線,就可能收到不停讓行人的罰單。(寶智華攝)
臺中市執行路口科技執法共68處,去年違規行爲以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最多,取締件數最多的路口在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達8089件。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強調,科技執法的目的不在開罰,而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良好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科技執法後,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事故減少71.1%,成效顯著。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去年路口科技執法取締件數的前3名路口分別是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共8089件,東區建成路與振興路口7274件,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6881件。
68處路口科技執法中,違規事項以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最多,其次是闖紅燈以及跨越雙白線。若以罰款最少的跨越雙黃線900元計算,單是取締榜首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的8089件,至少進帳728萬元。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臺中市於2023、2024年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後,事故減少改善成效前3名路口分別是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事故減少71.1%;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事故減少66.7%;烏日區高鐵東路與中山路口,事故減少62.8%。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科技執法取締照片會經過人工再次覈對現場狀況,確實符合取締條件纔會開罰;若駕駛人覺得處分不當,可以循體制向交通法庭申訴,少數案例會裁定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