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綠電先行 再生能源冠六都
2022年臺中市再生能源發佔比六都第一 (圖/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
臺中市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多年,已逐步展現成果,依據經濟部能源署統計資料,2022年臺中市再生能源發電量佔總用電量之百分比達10.5%,不僅爲六都第一,更較同年全國佔比9.3%高,其中2022年底中市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1,823千瓩(MW),裝置容量已逾3部中火燃煤機組550千瓩(MW),所發綠電量高達35.98億度,更高居全國第一,每年所發綠電相當於減少178萬公噸碳排放,推動成果顯著,爲臺中市再生能源發展畫下新的里程碑。
臺中市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建置(圖/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
面對全球極端氣候挑戰,2050淨零轉型已成爲國際趨勢;再生能源發展,更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關鍵所在。市府將持續鼓勵公、私部門建置再生能源,不僅改善空污、提升本市空氣品質外,更可增加城市競爭力及發展綠色新經濟。
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峰源表示,盧秀燕市長相當重視空氣改善,不僅與臺電公司達成減煤共識,替市民和全國民衆爭取到中火承諾拆除2部燃煤機組,並將燃煤使用總量降至1,100萬公噸/年以下,達到多贏,國家電網穩定、空氣更好,提升市民健康保障,更積極推動多元化再生能源發展,以太陽光電、風力、水力爲主軸,輔以生質能及廢棄物等再生能源,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逐步落實ESG永續,希望能在促進經濟的同時,達到能源轉型及降低空污之目標實現「藍天白雲」願景,同時形塑良好投資環境,吸引更多企業到臺中投資。
張峰源並指出,依已修法增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政府機關、公有或公營事業於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應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民間建築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張峰源並表示,相關子法由經濟部與內政部協商後,初步規劃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需設置太陽光電,因此,市府亦積極訂定相關法令,刻正研訂「臺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其中草案「要求新闢產業園區之廠房建物屋頂應設置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及「既存違章建築未依規定拆除或整理前,得於屋頂、露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以提高臺中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量。
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爲市府政策推動之重點目標,臺中市政府爲落實永續淨零三部曲,各局處每年皆有永續及淨零的目標需要達成,市府將持續努力推動,攜手企業積極參與逐步落實ESG,持續打造臺中成爲綠能宜居、永續淨零的幸福城市。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