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網匯18萬買飆股 警戳破是騙術誘捕車手

臺中太平警分局清查警示帳戶發現被害者,並與受害人聯手誘出車手,一舉逮捕。(太平警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50多歲阿偉(化名)疑因加入網路社羣飆股羣組,陸續用網路匯款18萬元進警示帳戶,當他還不知自己被詐,警方即在清查警示帳戶中發現主動找到阿偉,他才發現自己被騙,並與警方聯手將車手騙到超商稱要面交30萬元投資款,一舉逮捕22歲潘姓車手,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並向上溯源。

爲遏止詐騙犯罪,保障民衆財產,臺中市太平警分局積極針對被金融機構列警示帳戶資料清查,也發現阿偉短時間內分3次、每次6萬元匯入某警示帳戶,疑似遭詐騙卻不知情。

臺中太平警分局清查警示帳戶發現被害者,並與受害人聯手誘出車手,一舉逮捕,當場逮獲潘姓取款手,並起出手機1支、現金收據及識別證等。(太平警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太平警分局清查警示帳戶發現被害者,並與受害人聯手誘出車手,一舉逮捕,當場逮獲潘姓取款手,並起出手機1支、現金收據及識別證等。(太平警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太平警分局隨即主動連繫阿偉,在員警的解說下阿偉才坦言是透過網路社羣加入飆股羣組,他也表示,已匯入18萬元但卻無法出金,於是員警將計就計,由阿偉約詐騙車手在住家附近超商,當面交付保證金30萬元,當場逮獲潘姓取款手,並起出手機1支、現金收據及識別證等。

潘姓男子到案後,辯稱自己目前無業,爲賺快錢鋌而走險,隨身攜帶多張僞造投資公司工作證、僞造收款收據,都是接獲上游通知在前往指定地點收款,之後再交由不特定人領走獲得報酬。警方訊後也將潘男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擴大偵辦,並向上溯源打擊不法集團。

太平警分局分局長廖志銘表示,「假投資」詐騙手法不外乎以投資標的有美好錢景,加上不斷灌輸「可以迅速獲利」的觀念,誘使被害人拿出大額金錢投資,最後落入詐騙陷阱。民衆若遇有疑似詐騙問題,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予以查證,以免發生遭受詐騙之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