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盛唐中醫硃砂害「鉛中毒」判7年半 被害人:判太輕將上訴

中市爆發鉛中毒案,被害人及家屬臺中市前國民黨主委陳明振(左2)等人出面指控(本報資料照片)

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向歐姓中藥商購禁藥「硃砂」入藥及調劑, 歐將色澤相似的禁藥「鉛丹」(右)當成爲「硃砂」(左)調劑及販售,引爆「鉛中毒」。(陳淑芬翻攝)

盛唐、九褔中醫診所將禁藥硃砂、鉛丹入藥給病患服用,引爆長期服藥病患「鉛中毒」案。臺中地院今天宣判,盛唐負責人醫師呂志霖、九褔洪彰宏等各判7年6月、7年2月。「判太輕了!」受害人林美雲表示,無法與受害人所受長期傷害相比擬,將提上訴。

衛生署1991年公告不得使用硃砂、鉛丹中藥材調製口服藥品,2005年公告將硃砂列爲禁藥。歐在2016年受洪委託,將禁藥硃砂混入中藥材研磨製成「五寶散」,由洪分裝賣給病患服用;呂自2017年底起向歐購買硃砂,入藥治療病患失眠、鎮靜安神。

豈料,歐男將鉛丹「誤當」成硃砂入藥調劑及供貨,病患繼吃了禁藥硃砂,再長期服用禁藥鉛丹,造成「鉛中毒」,包括前臺中市議長張宏年1家4口、前國民黨主委陳明振的妻子林美雲等40多人。

林美雲獲知一審宣判結果迴應表示,受害人身體已經受到不可逆傷害,心理或生理迄今仍然飽受鉛中毒後遺症的荼毒,苦難不是10年、20年可以解脫,但加害人判刑7年6月不等,只要服刑3年即可假釋。

陳明振說,經與部分被害人溝通後決定上訴,期待漫長的司法訴訟過程,不要淪爲「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釋放」的結局。

陳明振表示,迄今受害人有2人已經過世,當年最小受害人5歲小女童今年已8歲,病況仍然一直沒有改善,希望一審判決,只是此前所未有的醫療傷害案件,最初的公道評判,期待加害人能受到應有懲罰,以儆效尤,希望不遵守醫療規定投放禁藥的醫療行爲,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