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雙桶屍命案 撤銷死刑發回

2020年臺中發生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主嫌徐德益等人先後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後裝桶棄屍,手法兇殘。(臺中地檢署提供/林偉信臺北傳真)

2020年臺中發生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男子徐德益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裝桶棄屍,歷審將徐男判死,但最高法院認爲死刑判決未調查矯正人員意見、釐清是否有迴歸社會可能,有調查及理由欠備的違法,日前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本案是因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分別經家人通報爲失蹤人口,檢警接獲檢舉疑遭殺害後循線追查。

2020年11月16日檢警陸續拘提徐德益等人到案,並前往苗栗縣銅鑼山區搜索,查獲裝有黃男屍體的塑膠桶,且在徐男住家起獲裝有蔡姓少女屍體的塑膠桶,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兇嫌。

檢方指控,王閔正(另案殺人罪各判刑20年與10年2月,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10月定讞)與徐德益及陳姓少女(另案審結)因與王男同居女友蔡姓少女有嫌隙,2017年5月蔡先在1樓客廳飲酒,由徐男假藉神明起乩指責蔡不知檢討,並一直要蔡喝酒,後來蔡不勝酒力返回2樓房間休息。

王、徐等人尾隨蔡女上樓,並用鐵錘重擊蔡的頭部致其昏厥在牀上,接着徐再持刀殺死蔡,3人數日後合力將蔡的屍體以塑膠袋包裹並裝進大型塑膠桶。

徐男另與林宥廷(無期徒刑確定)等人在2019年將黃姓男子強押上車,對黃注射海洛因毒品後,持槍朝黃男頭部行刑式射擊致死,數日後共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的橘色塑膠桶內,另倒入2至3包的水泥粉後棄置。

一審及二審都判處徐男死刑,但最高法院則認爲,二審針對量刑鑑定報告書所指徐的賦歸社會可能性,尚涉及矯正教化領域,建議另徵詢相關矯正人員意見,但卷內並無相關調查資料,二審也未說明無調查必要性的理由。

另外,徐男對黃男注射「不明液體」,二審理由欄說不能證明此爲「高濃度海洛因」,但科刑卻稱是「海洛因」,兩者有出入,因此最高法院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