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推電子支付 逢甲夜市僅三成、總站夜市達93%

臺中夜市使用電子支付只有五成攤商。圖/聯合報系照片

臺中市夜市出租攤位電子支付普及率近五成,1700攤中約842攤使用。臺中市經發局長張峰源說,總站夜市的電子支付幾乎是標準配備,管理委員會也強制要求。因數位落差、攤商擔心課稅問題,待開發。

民進黨議員陳雅惠指出,經過3年疫情,民衆偏好零接觸的付款方式,應該是發展電子支付的黃金時期。不過她發現夜市的電子支付只有五成,遑論傳統零售市場。

陳雅惠表示,行動支付系統日趨成熟,電子支付可用很短的時間完成交易,減少現金接觸,降低染疫的風險,希望市府加強推動。

陳雅惠指出,臺中市111年底覈准設置夜市12處,出租攤位數,共1700個,根據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覈報告,使用電子支付只有842個、未導入攤位數有858個,普及率49.53%,還待努力。

捷運夜市攤販集中區出租攤位數144個、使用電子支付攤數高達135個、未導入攤位數僅9個,普及率93.75%最高;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出租攤位數168個、使用電子支付數只有37個、未導入攤位數有131個,普集率22.02%最低。

逢甲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出租攤位數196、使用電子支付攤數57、未導入攤位數139個,普及率29.08%。

學者指出,因臺灣商業環境使用現金很方便,影響民衆使用習慣,到處有ATM,還有塑膠貨幣可使金用大筆金額交易。

另一行動支付有數位落差的問題,傳統市場攤商與消費者多是中高齡,多沒有使用電子支付的習慣,推動比較困難。新興的夜市、網紅店等多是年輕人光顧,電子支付不必推也會流行。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部分攤商還會考慮到課稅問題,市府近年來加強推動、舉辦活動及輔導店家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