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星光實驗教育機構」未通過評鑑 80名學生將進行安置

去年在屯區藝文中心登場的實驗教育成果展,有機構參展推廣教育理念(圖非當事實驗教育機構)。(臺中市教育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實驗教育是一種跳脫現有教育體制的學習方式,臺中市現有8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今年6計劃執行期程到期,教育局辦理成效評鑑,其中「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申覆結果「不通過」,不得續辦,包括國小61人、國中19人計80人將進行安置。

教育局指出,今年海聲、善美真華德福、道禾、楓樹腳、澴宇蒙特梭利及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共6所計劃執行期程到期,教育局依「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辦理機構辦學成效評鑑,前5所經評鑑結果爲「通過」,可依實驗教育計劃續辦,僅「星光」被評鑑爲「待改善」。

經給予1個月改善期間後再審,星光實驗教育機構仍未完成改善,故評鑑未過關,後續申覆決議爲「不通過」,將不得續辦。該機構包括國小61人、國中19人計80人可選擇戶籍學區學校、私立學校或擇非學校型態入學實驗教育機構、團體或辦理個人實驗教育;48位教職員工則依其勞僱關係迴歸契約內容。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星光實驗教育機構於109至111學年執行實驗教育計劃期間,課程主張主題式教學,但評鑑小組實地查覈後,發現該機構仍採一般學校分科教學方式進行,也無教師實質教學討論等教師專業成長的資料,損及學生學習目的與品質。

此外,還有學費超收應退款項未退清、負債金額大於現有資產、收支不平衡及內部機制不良等情形,均會影響機構整體運作、辦學品質及師生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