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一家3口遭蚊子叮咬 自掏36萬填平水溝 怒提國賠出爐

中市張男指控,公所排水溝未清淤,害家人慘遭蚊蟲叮咬、精神飽受痛苦,他花36萬餘元僱工拆溝、回填後,提起國賠求償;公所抗辯,因疫情升級才無法施工。一審判賠9萬餘元,二審認定改判12萬餘元,全案確定。(陳淑芬攝)

中市神岡區張男指控,公所的排水溝未清淤,害家人慘遭蚊蟲叮咬、精神飽受痛苦,有3人就醫;公所決定廢溝後,又遲未處理,他自掏腰包36萬餘元僱工拆溝、回填,張家6人提國賠求償;公所抗辯,因疫情升級才無法施工。法官採信區公所說法,但求償回填費用合理,一審判賠9萬餘元,二審認定改判12萬餘元,全案確定。

張等主張,住家旁由神岡區公所興建的排水溝,遭鄰居以紅磚水泥圍堵部分溝道,致無法排水孳生蚊蟲,公所怠於清疏導致排水溝堵塞,同住親友6人自2020年1月起慘遭蚊蟲、跳蚤叮咬,不但精神痛苦,有3人因而就醫。

爲避免持續遭蚊蟲叮咬,張自掏腰包在2021年6月間僱工填平,共花36萬5000元,張等6人提起國賠,提具施工估價單、診斷證明及雙腳遭叮咬照,並求償施工費36萬餘元及精神撫慰金1萬至6萬元不等。

區公所抗辯,並未怠於執行、管理,2018年間爲解決排水而增設抽水機,電源設在張家,但張家卻蓄意不開電源導致積水;公所已多次派員抽水、清理。

公所強調,決議廢溝後,2021年5月12日辦會勘,張也同意以砂土回填方式填平,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在1周後升爲第三級警戒直至7月26日止,填平工程因而暫緩。張僱工以紅磚、水泥砂填平,並施作平臺,公所提具業者估價預算書,砂土填平費用僅爲9萬3381元。

一審法官採信區公所說法,並認定,公所原需付填平工程費,經張僱工施工後,獲免付該費用的不當利益,判賠9萬3381元,張等不服上訴。

臺中高分院追查,張僱工的業者回函證稱,張確實支付36萬5000元施工費用;3人遭蟲咬就醫時間持續到水溝填平後的半年至1年,並無從推論與排水溝有關。法官認定,總價扣除拆溝費用23萬8100元即爲砂土回填費,改判賠12萬6900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