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艾珍遭詐騙還原「檢察官老戲碼」 從劇本到角色配合她嘆:懂法壞人唬弄單純善良老百姓
譚艾珍。圖/擷自臉書/譚艾珍
資深女星譚艾珍日前分享遭詐騙經驗,透露誤信對方「配合檢察官辦案」手法,並於臉書還原過程。
譚艾珍於臉書詳述詐騙事件過程,表示今年八月接獲聲稱是戶政事務所人員的來電,表示有女子稱受她委託代辦身分證及戶口等事項,但櫃檯工作人員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明時,對方就跑了,所以致電向她確認。當下她否認並稱絕對是詐騙,認爲需要報案,而「戶政人員」也馬上表示會幫忙通報了165防詐專線,隨後由一位「李警官」協助處理。譚艾珍直言:「就開啓了將近兩個月的(詐騙集團成長課程)⋯⋯」。
譚艾珍接着還原「李警官」處理過程,先訊問是否有個資外流狀況,還開啓了防範個資外流宣道教育,然後告知同仁查詢後譚艾珍的個資外流且涉及販毒洗錢詐騙案,案件已在偵查中,「李警官這時要阿嬤加入他的Line以便傳相關資料⋯」。
隨後「李警官」傳送事關案件的資料,包括「地檢有通知到案說明,傳票三次都有簽收」、「身分證正反面上面有地址」、「收信圖章是譚艾珍名字」,但事實是從沒發生這件事。「李警官」隨後說詐騙集團安排縝密,但要譚艾珍別緊張,表示因爲她是「主動報案」,可以向檢察官要求分案調查,隨後又把電話轉給了「臺北地檢署書記官」詢問事件,然後又轉給了「吳檢察官」⋯⋯,然後又進入另一輪的詐騙說法。
譚艾珍最後坦言,因爲單純生活沒有接收過這類資訊,後來瞭解後才知因投資詐騙多了,大家聚焦網路投資的防範,詐騙集團便又重啓(重大刑案)檢察官老戲碼,原來這詐騙手法也是老梗了。而之所以爲重大刑案,是因「涉及重大刑事案件販毒洗錢詐欺的嫌疑人,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必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檢察官」隨後和她解說講述內容,以及她如何被利用因而涉案,接着進一步提建議要她再聯繫「李警官」請求擔任擔保人,「李警官」則先搬出家庭因素無法貿然答應,隔日又以相信譚艾珍是被假冒,且希望案件早日偵破爲由答應擔任擔保人,並要譚艾珍保持聯繫,而譚艾珍則基於感謝對方、信任與正義感所以配合保持低調。
兜兜轉轉的詐騙內容讓譚艾珍直呼:「就是懂法律的詐騙集團壞人唬弄單純善良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她早前發文也感嘆:「他們真的可以得金馬獎!從製作、編劇、導演、演員都是超級專業!千萬不要小看詐騙集團我只能實在說太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