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詭事錄之西行》:全員惡人的故事裡,是誰殺死了獨孤羊?

在《唐朝詭事錄之西行》第二個單元劇中,拾陽仵作獨孤羊是個悲劇的人物。

他職業仵作、粗通文墨,既有一手驗屍絕活,又有一家明器店鋪,家有老母、娶得嬌妻。如果以現代人的視角看過去,獨孤羊既是專業的法醫,又是店鋪的老闆,家庭幸福、羨煞旁人,簡直是天生的好福氣。

不過,手持着主角劇本的獨孤羊,最終卻落得個命喪黃泉的下場。在獨孤羊死後,蘇無名與盧凌風接力查案,從更夫到耆長,從小舅子到盜墓賊,從胡餅商人到古玩老闆,山重水複之後,真相卻令人唏噓——獨孤羊是自殺謝罪。

爲了救小舅子春山,獨孤羊情急之下只能殺死了魯二。至此,事情向着悲劇的方向發展。

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在獨孤羊的時代,仵作業的行規就有這樣一條,“仵作,不可殺人”。獨孤羊是個優秀的仵作,爲了捍衛行規,他選擇了以死明志,這結果令人淚目。

從表面上看,殺害獨孤羊的人正是他自己。但是,細細思量之後,我們卻發現,殺死獨孤羊的卻另有其人。

在彼時的大唐,仵作並不是一份體面的工作。在古代的中國,仵作的職業雖然關係重大、關乎人命、但是由於長期查驗屍體、殮屍送葬,他們處於社會鄙視鏈的最底端。獨孤羊們的社會地位低下,長期遭受他人的冷眼和鄙視,甚至連參與科舉的資格都沒有。

在劇中,獨孤羊從一出場就遭受到了一羣孩子們的奚落。他們口中的童謠是這樣唱的,“獨孤仵作家世賤,不如沿街去討飯;獨孤仵作有嬌妻,卻爲他人做嫁衣。”

連孩童都能當面嘲笑獨孤羊,獨孤羊的社會地位之低,可見一斑。不過,螻蟻尚能生存,獨孤羊即使身爲仵作,也不會因此招致殺身之禍。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在拾陽城內,獨孤羊雖然個個看不上、人人瞧不起,但是他卻有兩件他人眼中的珍寶——一件是家傳的獨孤信多面印;另一件是風韻猶存的妻子春條。

對於弱者而言,擁有珍寶還是美色,都是他們的原罪。

春條貌若天仙,偏偏嫁給了不解風情的獨孤羊,這錯位的效果,堪比潘金蓮與武大郎。因此,即使春條沒有出軌的想法,但在他人眼中,春條卻是一衆色狼們的獵物。

董好古、牛大名,人人都希望能夠取代獨孤羊,成爲春條的下一任丈夫。

不過,相比春條,獨孤信煤精石多面印纔是更有誘惑力的那件珍寶。這個多面印是獨孤家世代相傳的寶物;這件東西有多麼珍貴,劇中人的反應說明了一切。

古董商人董好古爲了得到寶印,三番五次地找春條喝茶,一再慫恿春山去姐夫房間盜寶;甚至最後,他直接找到獨孤羊,願意以二十五萬錢的天價購得寶印。

甚至,董好古、牛大名所謂的愛慕,都不過是借婚嫁求偶之名、行盜寶之實。

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在拾陽城內,獨孤羊是一頭軟弱無力的羊,董好古們則是一羣貪婪的餓狼。羊少狼多、粥少僧多,獨孤羊的處境可想而知。

假如,獨孤羊家世顯赫、位高權重,即使有再多的人虎視眈眈,他依然可以擁有寶印。不巧的是,他偏偏是低賤的仵作,人人都可以騎脖拉屎,而他卻只能唾面自乾。

一個人若是天生的美貌,或是稀世的珍寶,如果沒有相應的實力,只能成爲他人凌辱的對象。

多面印也好,小嬌妻也罷,在獨孤羊這裡不是錦上添花的裝飾品,而是隨時引爆的炸藥包。董好古、牛大名們要麼有錢、要麼有權,他們向來不擇手段、巧取豪奪,想要從獨孤羊手中奪走多面印也絕非難事。

人的慾望是永遠也填不滿的溝壑。對於獨孤羊而言,貪婪的人性比冰冷的屍體更可怕。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無法護得妻子周全,無力保護祖傳的寶印,因此,即使沒有自殺謝罪的事情,他的命運依然註定多舛。

做人最大的清醒,就是認清自己。

在自殺之前,獨孤羊做了兩件事——他把多面印藏在木匣之中,傳給了同姓獨孤的縣令;他手寫了放妻書,還愛人以自由。

在交託多面印之前,獨孤羊對縣令這樣說道,“若是覺得這木雕,雕得還可以,請要珍惜,一生不棄,最好傳於後人。”

在給春條的放妻書中,他深情地寫道,“獨孤蒼蒼而娘子青青,若以此脫宕竟困娘子,獨孤不爲。今放春條,歡喜各生。伏願娘子,覓得良家,對鏡展眉,育女生兒,六親皆歡,獨孤無憾。”

贈印是爲了傳承,放妻是爲了幸福。這兩件事情,有情有義有真心。

在贈印之前,獨孤羊並不知自己將背上殺人的罪名。他爲什麼要把家傳寶物贈予獨孤遐叔呢?

答案很簡單,獨孤羊深知,所有人對自己的圍獵、對妻子的垂涎,不過都是因爲暗中覬覦獨孤信多面印。獨孤羊知道,憑自己的能力,無法護得多面印周全,因此只能贈予既是同姓、又是縣令的獨孤遐叔。

而放妻書,更像是放棄書。獨孤羊了斷了姻緣,將自由還給了春條。唯有如此,春條才能覓得良人、保全自己。

無獨有偶。在《水滸傳》中,被刺配滄州之前,林沖也休掉了林娘子。林沖與娘子,夫妻恩愛、伉儷情深,兩人舉案齊眉、相敬如賓了半輩子。

林沖執意休妻的背後,與獨孤羊放妻的原因如出一轍。

對於林娘子與春條而言,只有遠離了林沖與獨孤羊,纔不會被高衙內與董好古們糾纏,纔有可能得到更好的保護、過上更好的生活。

獨孤羊,不是死於自己的寶劍,而是死於他人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