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160危樓未成立管委會 輔導2年後就開鍘

桃園市8樓以上且沒有管委會的大樓約有160棟,若經建管處輔導2年仍拒不成立管委會,每戶將開罰4萬元。(蔡依珍攝)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建物問題,立院去年修法明定危樓未成立管委會,最高每戶罰20萬,桃園市8樓以上未成立管委會的大樓有160棟,市府除專案輔導,也鼓勵住戶申請公寓大廈修繕補助,最高可達30萬元,希望透過第一桶金改善住宅安全,若輔導2年仍拒不成立將開鍘。

桃園市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有些老舊社區因爲欠缺管理,導致有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的隱憂,尤其是高樓層的公寓大廈需要較高規格的安全防護,例如防火門、滅火器、緊急照明燈、發電機等攸關逃生避難的設施、設備。

邱英哲說,若沒有管委會運作,就難以改善日漸頹壞的公共設施,住戶也會住得很不安心,市府今年編列4688萬元公寓大廈修繕補助,並特別提高公安、消安的補助金額,像是消防安全的三燈二器(緊急照明燈、避難方向指示燈、出口標示燈、滅火器、住警器),都可以申請補助。

邱英哲表示,8樓以上且沒有管委會的大樓,全市大約有160棟,如果住戶主動通知建管處協助大樓成立管委會,建管處會列案專案輔導,讓大樓在最短的時間內成立管委會,並且可以申請10萬至30萬元的「第一桶金」來改善大樓安全。8樓以上、有管委會的大樓,也可以申請5萬至15萬元來改善大樓安全。

邱英哲不諱言有蘿蔔也有棒子,建管處配合內政部去年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法,將優先清查列管的3類建築物:「11樓以上」、「沒有管委會」、「公共安全或消防安全不合格」,凡是3類全中的大樓,會主動通知住戶、積極輔導成立管委會,並且指導改善公安、協助申請補助。

邱英哲強調,通知日起2年內爲輔導期,若經建管處輔導仍拒不成立管委會,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之1條裁罰住戶每戶4萬元,且得連續罰。

邱英哲重申,處罰不是目的,協助改善大樓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提升優良的居住環境纔是本意。如果在改善過程有任何疑義都可以向消防局、建管處洽詢,協助改善居住安全,幫助社區步上良善管理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