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1歲無照女酒後騎車撞樹 又衝對向來車…害後座女友人甩飛亡

呂姓女子2年前12月某日下午在小吃店飲酒,之後返回住處續攤,當日傍晚酒後騎機車搭載林姓女友人外出時,行經觀音區突失控自撞路樹,隨即再撞上對向汽車,2人1車當場彈飛,後座林女倒地撞傷頭部,送醫仍不治。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呂女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此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起訴指出,21歲呂姓女子並無普通重型機車駕照,2022年12月8日下午1至5點分別在新屋區某小吃店、觀音區新華路1段巷內的租處飲用啤酒,明知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當天下午6至7點,卻從租處騎車搭載林姓女子外出。

當呂女於當晚7點11分行經觀音區新華路2段,由於下雨天柏油路面溼潤,理應注意車前狀況,但呂女卻因酒精影響注意力及反應能力,當場失控使出路面邊線,撞擊路樹後,又向左偏撞及左前方葉姓女子駕駛的汽車,導致後座林女倒地因而頭部外傷併發全身多處鈍挫傷,送醫後仍於當晚近9點不治。

車禍發生後,桃園市大園警分局交通分隊據報,到場對呂女施以酒測值,測得酒精濃度每公升0.45毫克,檢方認爲呂女涉犯公共危險罪的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且無駕駛執照駕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嫌,並依刑法及國民法官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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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女子酒後無照騎車還搭載林姓女友人外出,半途自撞路樹又撞對向來車,導致後座林女倒地受傷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此案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