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阿北疑恍神逆向上國道 警及時全線封閉解危機

70多歲林姓老翁因路況不熟誤入國道,家屬也稱疑有失智情形,警方將開罰6000元至3萬6000元,並函送桃園地檢偵辦。(翻攝照片)

國道警察局第六大隊昨(16日)深夜接獲通報,國道3號公路北向50公里有車輛逆向行駛,因爲太過危險,員警實施封閉車道管制再行攔檢該車制止其違規行爲,並在國三北62公里處攔停該車。該70多歲林姓老翁因路況不熟誤入國道,家屬也稱疑有失智情形,警方將開罰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16日晚間23時27分接獲通報國道3號公路北向50公里(三鶯出口匝道)有車輛逆向駛入,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現場員警爲防止發生對撞事故,實施封閉車道管制再行攔檢該車制止其違規行爲,所幸過程未發生人員受傷,於23時42分於國道3號公路北向62公里處成功攔獲該車,並於23時56分排除,該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回車、到車、逆向行駛)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規定製單舉發,並依規定函送桃園地檢署。

經查該車駕駛70多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因路況不熟誤入國道,經通知家屬到場表示該名長着疑有失智情形,家屬對員警積極認真勤務作爲防止危害發生,表達感謝與肯定。

第六大隊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號誌、標誌及標線,若錯過交流道出口,不可有逆向或倒車之行爲,應下一個出口重新規規畫行駛路線,避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更容易釀成重大事故,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後人員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