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安置作業進入尾聲 預計2025年陸續交地

桃園航空城計劃內,原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所有權人權益與輔導區內工廠合法化,今年已完成第1至6階段安置配售作業並經行政院覈定通過,預定11月底完成抽籤配售程序後,陸續進行交地。(經發局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桃園航空城計劃內,原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所有權人權益與輔導區內工廠合法化,今年已完成第1至6階段安置配售作業並經行政院覈定通過,預定11月底完成抽籤配售程序後,陸續進行交地。(經發局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爲保障桃園航空城計劃內,原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所有權人權益與輔導區內工廠合法化,交通部民航局、桃園市府共同合作,於航空城都市計劃內新街溪東側及國道二號西側,畫設乙種工業區,輔導並安置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今年已完成第1至6階段安置配售作業並經行政院覈定通過,預定11月底完成抽籤配售程序後,陸續進行交地。

這次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案內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除按「土地徵收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覈定搬遷費或救濟金外,另與桃園市地政局合作訂定「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段徵收案工廠及工業發展設施安置作業要點」,並按合法工廠、設立許可證廠商、未登記工廠、倉儲業及其他工業發展設施等6大類別依序辦理安置。

經發局表示,領有搬遷費或救濟金的廠商,符合作業要點規定者,方可以於各階段申請期間內向桃園市府申請安置配地或專案讓售。今年已完成1至5階段安置配售作業,經行政院覈定通過,第6階段安置資格也於今年10月底完成審查作業,預定11月底完成抽籤配售程序後,2025年初報請行政院同意專案讓售,陸續進行交地。

航空城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安置土地將於2025年第2季陸續完工,後續市府將視工程情形陸續通知專案讓售廠商繳交第一期款後,開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讓安置廠商得以進駐設廠,預計將於2026年底完成全區搬遷,以保障原工廠與工業發展設施繼續經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