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凌晨飆車失控撞飛行人 腦漿外溢、臉部變形慘死斑馬線旁
▲桃園市周姓男子去年7月間凌晨4時許,開車行經中壢區延平路與中美路時,超速撞上正在斑馬線行走的陳姓路人,導致頭部腦漿外溢送醫不治慘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周姓男子去年7月間凌晨4時許開車沿中壢區延平路往桃園方向時,行經中美路口處失控撞上正在斑馬線上的行人陳姓男子,導致其頭部變形、腦漿外溢等多處重創,送醫急救仍不治;檢方認爲周男未禮讓行人且車速過快,26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桃園市周姓男子去年7月間凌晨開車行經中壢區延平路與中美路疑超速撞上在斑馬線行走的陳姓路人,警方現場處理事故情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警調查,37歲的周姓男子去年7月21日凌晨4時52分許開車沿中壢區延平路往桃園區方向行駛,行經中美路口處時,未禮讓在斑馬線直行的行人陳姓男子先行,結果撞飛陳男,因撞擊力道猛烈,陳男右臉嚴重撕裂傷、顏面骨變形並腦漿外漏、脊椎變形並左右側氣胸、軀幹及四肢多處擦傷等重創,消防人員搶救後緊急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搶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檢方根據中壢警方現場勘驗勘驗圖、照片、監視器畫面、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報告,認爲周男行經行人穿越道,車速已超過正常規定速率50公里以上之速度,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爲肇事主因,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周男起訴,並建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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