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屋蚵間百年石滬羣 最後3座登錄文化景觀

桃園新屋蚵間石滬羣9座已全數登錄文化景觀。(桃園市海管處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市新屋蚵間石滬羣擁有百年曆史,先民運用天然地形與潮汐變換,以卵石堆砌成捕魚設施,隨現代化漁業發展,此傳統捕魚技術式微。市府與民間合作修復,蚵間9座石滬羣去年底全數修復完成,迄今經歷多次維護修繕,最後3座也經文資審議通過,納入桃園市文化景觀,並由海岸管理工程處管理。

新屋蚵間石滬呈現先民與自然互動的生活智慧,魚羣藉漲退潮進入石滬內,漁民便用牽網捕撈受困魚羣,表現對土地永續利用的在地技術,反映當地沿岸漁業特殊形式與環境關係,具時代與社會意義,蚵間石滬羣由桃園石滬協會打理,另深圳1號石滬則由新屋愛鄉協會維護。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董俊仁表示,市府2019年先將2、3、6號石滬羣公告登錄文化景觀,去年納入1、4、5號,最後3座逐步依原構築工法修復後,已通過文資審議,擴大登錄7、8、9號,使原石滬羣更完整,管理單位爲海管處。

桃園石滬協會文史工作者許立志分享,協會技師近年持續修復石滬,期間仍會因海浪衝刷等自然因素損壞,也有民衆到此遊玩時不慎破壞,例如9號石滬靠近漂流木公園,遊客相當多,頻傳石滬受損狀況,不過目前無法可罰,志工們也加強巡邏和勸導,盼維護珍貴的石滬羣。

至於地方擔心石滬除自然因素影響外,也易遭人爲破壞,目前無法可管。董俊仁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今年3月召開文化景觀是否訂罰則研商會議,經討論文化景觀於《文化資產保存法》定義,是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形成具保存價值的場域,因此是「活的文化資產」,會隨時間變動,故不宜以罰則來處理「變化」之事。

桃園石滬協會目前已被認定爲石滬技術保存者身分,海管處目前正辦理修正蚵間石滬羣文化景觀保存管理原則內容,將納入委託石滬技術保存者執行維護事項,以加強維護、巡視頻率及協助勸導破壞石滬民衆等事項取代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