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行人事故半月內釀3死88傷 警即起加強取締1個月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自即日起至7月14日止,將執行爲期1個月的「行人違規取締實施計劃」,盼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圖/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桃園市大園、中壢區本月8日凌晨起,分別有蕭姓、黃姓及古姓民衆或因違規穿越馬路,或遭機車及起步大貨車撞倒在地,均送醫不治,短短4天內3名行人命喪輪下,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爲此自即日起至下月14日止,執行「行人違規取締實施計劃」,希望透過執法力度,提升民衆守法觀念,減少發生行人事故的死亡機率。

交大說明,36歲蕭姓女子8日凌晨行經大園區三民路時,遭駕車行經的陳姓男子撞倒,送醫急救仍不治,陳男酒測值爲零,研判事故發生主要原因爲陳男超速駕駛與蕭女違規穿越馬路,同日下午1點多,黃女徒步行經中壢區月眉路時,遭簡姓機車騎士撞死;88歲古姓老嫗11日上午8點多行經中壢區中山東路時,大貨車並排臨停買檳榔,老婦只得繞行左側車道,突遭起步的駕駛撞倒死亡。

交大指出,相較於去年同期0起A1類行人死亡事故,6月至今已3起,其中2件與行人違規有關,加上A2類行人受傷事故88起也較去年同期增加18件引起關注,另統計自今年元月迄今,行人事故主要肇因總計有「車不讓人」205件、「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91件,爲降低行人事故發生,爲此規畫執行1個月「行人違規取締實施計劃」,在桃園、中壢區的中正路等路段、各行政區重要道路,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通行」、「違規停車及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物」等違規行爲。

交大大隊長鄭文銘說,警方嚴格執法目的在於降低行人事故,建構人本交通環境及友善行人用路的安全,符合張市府的交通施政措施,提醒民衆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小心別人的不小心,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自即日起至7月14日止,將執行爲期1個月的「行人違規取締實施計劃」,盼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圖/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自即日起至7月14日止,將執行爲期1個月的「行人違規取締實施計劃」,盼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圖/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