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男「你付費我充電」 拔充電槍偷電遭判拘役

臺中市2023年7月1日起實施停車場充電電動汽車專用停車格充電收費(非馬祖停車場)。(馮惠宜攝)

臺中市44歲李姓男子去年將特斯拉停在南屯區馬祖停車場一般停車格後,卻自停在充電專用停車位的特斯拉車上拔出充電槍幫自車充電,儼然「你付費我充電」,被其他車主發現,臺中市停管處提告,日前臺中地院以竊取電能罪,判決李男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且追徵380元停車充電費用。

臺中南屯區嶺東南路與春安二街的馬祖停車場,去年(2023年)7月1日起實施充電電動汽車專用停車格充電收費,李男7月23日晚間駕駛特斯拉到該停車場停放在一般停車格,卻2度自停在專用充電車格1輛黑色特斯拉車上拔取充電槍爲自家車充電。

待該黑色特斯拉駛離後,李男仍持續插充電槍充電,待另一名林姓車主開車駛入專用停車格後,發現李男的特斯拉是違規充電,逕自從車上拔出充電槍,李男24日凌晨發現後,又從林男車上拔出充電槍爲自家車持續充電,林男24日上午10時發現後氣憤PO文,怒斥有車主違規竊電,卻由其他車主買單。

警方也循線找到李男,交通局停管處認定李男竊取中興電工公司馬祖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樁電能,充電費達380元,對李男提告,李男否認竊盜或詐欺,還辯稱「是對方先拔我的槍我才拔的」。

臺中地院法官認定,李男多次拔取充電槍竊取電能,皆在密接時間、地點實行,視爲續犯,是故意爲之,其說詞明顯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全案依照竊取電能罪,判處李男拘役10日,可以1日1千元易科罰金,追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380元,全案可上訴。